您當前的位置 : 東北網  >  東北網健康  >  食藥輿情
搜 索
12月正式施行!嚴打食藥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人最高獎勵100萬元
2021-12-03 09:40:14 來源:央廣網  作者:
關注東北網
微博
Qzone

  央廣網北京12月2日消息進入12月,不少新規開始實施。市場監管總局和財政部在今年8月聯合印發的《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也開始正式施行。

  據了解,為鼓勵社會公眾積極舉報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增強監管合力推動社會共治,該《暫行辦法》提出,規定針對重大違法行為,如違反食品、藥品、特種設備、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被追究刑事責任等違法行為,舉報人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舉報,經查證屬實結案後,給予相應獎勵。

  重大違法犯罪行為包括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處以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吊銷(撤銷)許可證件、較大數額罰沒款等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為。具體而言,包括違反食品、藥品、特種設備、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重大違法行為,具有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重大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領域具有較大社會影響、嚴重危害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的重大違法行為,以及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被追究刑事責任的違法行為。地方性法規或者地方政府規章對重大違法行為有具體規定的,或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認定的,需要給予舉報獎勵的,也可按照該《暫行辦法》規定執行。

  《暫行辦法》對『舉報人』劃定了明確范圍,即有權利申請舉報獎勵的舉報人『應當為自然人』,並詳細列舉不予獎勵的情形,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工作人員或者具有法定監督、報告義務人員的舉報,侵權行為的被侵權方及其委托代理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的舉報,實施違法行為人的舉報(內部舉報人除外),有任何證據證明舉報人因舉報行為獲得其他市場主體給予的任何形式的報酬、獎勵,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獎勵情形。

  為進一步打擊假舉報、濫舉報,該《暫行辦法》還規定,舉報人偽造材料隱瞞事實取得舉報獎勵,或者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查實不符合獎勵條件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有權收回獎勵獎金。舉報人故意捏造事實誣告他人或者弄虛作假騙取獎勵資金依法承擔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暫行辦法》,舉報獎勵分為三個等級,分別按罰沒款的5%、3%、1%給予獎勵,無罰沒款的案件按照三個等級其獎勵金額應當分別不低於5000元、3000元、1000元,每起案件的舉報獎勵金額上限為100萬。

  此外,該《暫行辦法》特別明確內部舉報人舉報違法行為可適當提高獎勵標准。市場監管總局表示,考慮到食品、藥品等特殊領域專業性、技術性強,重大違法行為常常更隱蔽和不易察覺,本次設置『內部舉報人獎勵條款』,違法主體內部人員舉報,在征得本級財政部門同意的情況下,可適當提高規定的獎勵標准,將有利於獲取關鍵案件線索、提昇打擊精准度。

  《暫行辦法》還加大對舉報人的保護力度,明確規定舉報人可匿名舉報,匿名舉報人有舉報獎勵訴求的,提供能夠辨別其舉報身份的信息作為身份代碼,並與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專人約定舉報密碼、舉報處理結果和獎勵權利的告知方式。

責任編輯:陳芳薇
圖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系我們,我們立刻刪除。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