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天津4月1日電 (記者王暉、張華迎)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日前發布通知,從4月1日起,天津市2018年度用人單位和職工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費基數的最低標准從去年的3159元提高至3364元,最高標准由去年的15795元提高至16821元。
據了解,2017年度天津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為67284元,月平均工資為5607元;用於計發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84876元,月平均工資為7073元。
此外,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基數為7073元。確有困難的,可在7073元與3364元之間選擇確定繳費基數。無僱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基數為33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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